山东思迪普电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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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谈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

来源:山东思迪普电气有限公司 时间:2013-05-10 11:54:13

  第十条 施工承包企业可以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承包,也可为工程总承包企业提供工程分包,还可将所承包的施工项目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它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第三章 资质审查

  第十一条 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对工程总承包企业和火电、送变电、水电施工承包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定级、核定工程承包范围的依据。

  第十二条 工程总承包企业和施工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由建设部组织制定、发布。

  第十三条 申请资质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和施工承包企业应向电力部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章程、营业执照;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 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件;

  三、企业所有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含项目经理)的职称(资格)证件、证明及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四、企业的生产统计和财务决算年报表;

  五、企业的验资证明;

  六、企业完成的代表工程及质量、安全评定资料;

  七、其它需要出具的有关证件。

  第十四条 工程总承包企业和施工承包企业的资质实行分级审批。一级企业资质由建设部审批;二级企业由电力部审批;三级以下企业的资质由各电力主管部门审批或审查。